讼师,顾名思义,就是帮忙诉讼的人,这一群体主要存在于州县。说白了就是帮有“冤”要伸的老百姓打官司的人,可以说是当今律师的“雏形”,《清稗类钞》的作者徐珂曾说:“讼师之性质,与律师略同。然在专制时代,大干例禁,故业者十九失败。”在清代,讼师的地位是非常低的,和现在的律师根本没法比,他们不仅没有合法的社会身份,而且经常遭到官府的打压和贬抑,有着极差的声誉。如清嘉庆二十五年七月九日上谕所说:“民间讼牍繁多,则全由于讼棍为之包谋”;而讼师的活动,肯定是“陷人取利,造作虚词”、“造谋诬控”。可见,在官方的说辞里,讼师被认为是为图利而弄虚作假之人。
凭借一支笔,一张嘴行走江湖的讼师
那么,清代的讼师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群体呢?其实,讼师在清代前很早就出现了,但是有清一代的讼师数量是最多的,这与当时的社会需求有关,一方面由于清代州县出现大量的民事纠纷,另一方面清代官方极力营造的“非讼”氛围,这种情况下官方不可能主动为百姓提供法律援助,因此只有依靠了解司法程序、掌握诉讼技巧的讼师来帮助他们出谋划策或代拟词状,才可能解决他们无法伸冤的问题。此外,清代的科举取士录取率是历代中最低的,所以出现了大量没有入仕但又有才识的人,这些人中有的被网罗进了幕府,还有的就选择做了讼师。不过,乐于充当讼师的并不只是贫困潦倒或不得志的士人,还有在家赋闲的官员、士人、乡约、保甲、豪强等等,这主要是由于讼师的高收入。讼师之收入,在量上甚至可以与当时人们钦羡的官吏相比,可以说,清朝的讼师收入足以“致富,饱食暖衣”。
清末诉讼场景
不过不是人人都能成为讼师的,因为这行业不仅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了解司法诉讼的基本程序,而且对文笔有着极高的要求。因为在词状中,能引用足够证据辩驳的讼师居少数,大多数讼师想要胜诉,更多是依靠文字功夫,曾有人评价讼师的工作“好为造意深刻、笔墨锐利之文字,以其混黑白而淆是非,也遂名之曰‘刀笔’”。足见讼师笔墨功夫之厉害。
讼师教唆当事人也是常有的事情
但并非每个讼师的讼词都是准确无误的,恰恰相反,清代的讼师参与诉讼中利用教唆当事人来谋取利益的情况很普遍。因此对讼师的这种职业收入,自南宋以来的官府就以“骗取”、“赃”、“贿赂”等名之。在清代讼师中,也有称其所得为“贿”的场合,如丁治棠《仕隐斋涉笔》中的马贡生辩称”谁受尔贿”。因此自宋朝以来,国家法律乃至整个官方意识形态都对讼师采取一贯的压制态势。在清代,虽然对讼师的需求很普遍,但是统治者极力营造一种“和谐”、“无讼”的社会秩序,一切破坏这种秩序的人都被视为与之对立,因此作为助讼者的讼师,当然在严厉打击之列。此外,讼师不仅为律例所禁止,而且还受到道德舆论的谴责,如讼师都被斥之为“讼棍”、“好讼之徒”,形容他们的大部分是“獐头鼠目”、“鬼头鬼脑”等贬义词
匿名回答于2019-07-02 03:48:16
首先,感谢您的邀请!
现代叫律师,古代叫讼师?律师是国家发的牌照,讼师是自己给自己发牌照,所以有区别哦!
清代讼师是怎样的存在?地位地下,人人喊打。
首先,讼师、状师这一名词在古代是贬义词,老百姓称之为讼棍。
因为他们太坏了,狡诈多谋,坏法乱纪,为了钱,不仅勾结官吏,欺骗当事人,包揽诉讼等等,可以说为了钱什么都可以干的出来。
《九品芝麻官》这部周星驰的电影看过吧!方唐镜就是一位臭名昭著的讼师,历史上有真人,他因与衙门勾结欺压百姓而闻名,人称"扭计师爷"。
讼师一职不仅为国家律例禁止,而且还受到道德舆论的谴责,如讼师都被斥之为“讼棍”、“好讼之徒”,地位极低。
清代讼师虽然地位低,但坏事干多了收入肯定高啊!清朝的讼师收入足以“致富,饱食暖衣”。
所以,民国以后,政府当局即颁布命令禁止讼师、状师营业,规定只许正式律师参加诉讼。
匿名回答于2019-07-02 05: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