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是:1958年2月通过的
新中国的民用航空,最初是军管军委下专门设立了民用航空局,受空军指导。1958年2月以后,中国民用航空局才划归交通部领导,中国民用航空局成为交通部的部属局。
新中国刚成立之时,百废待兴,包括航空业在内的各行各业都重整旗鼓,开始新的发展。当时民用航空的飞机上,并没有标准意义上的空姐,空姐的职能都是由空中报务员兼任,好在,当时的中国,并不是人人都能乘坐飞机的,所以,选择飞机出行的人并不是太多,报务员一身而兼二任,还能应付得过去。
新中国的首批空中乘务员,诞生于1955年。为了与世界接轨,民航系统于1955年决定招收自己的空中乘务员(空姐)。由于飞机是非常特殊的交通工具,能上飞机服务的人员,是要绝对可靠的才行。
匿名回答于2021-08-26 06:3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