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和客体是认识论的一对基本范畴。主体指认识者,即在社会实践中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人。人生活在各种社会关系中,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活动都是在一定社会关系中进行。人作为认识主体,既可以个体面貌出现,也可以群体一员面貌出现,还可以人类整体一员面貌出现。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有三点:1、在实践关系中,主体和客体有着相互作用的关系,主体与客体相互影响;
2、主体和客体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两者表现在,两者互相规定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
3、主体和客体是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实践就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
匿名回答于2021-07-25 05:0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