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图已审查完毕;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已审批;
3、施工图纸已会审;
4、现场“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等已能满足施工需要;
5、主要材料、施工机械设备已落实;
6、已办理施工许可证;
7、工程基线、标高已复核;
8、其它地方性的规定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匿名回答于2022-02-20 01: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