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工程的开工时间点的确定标志是以开挖基础土方时作为开工日
匿名回答于2019-07-08 02:54:42
所谓里程碑,既有约定俗成的概念,也有甲乙双方约定的概念。
先说说里程碑的用途,一般有两种用途,一是作为进度控制的节点,二是作为支付节点。
作为进度控制的节点,一般以浇筑完成±0混凝土为一种里程碑,这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节点。显然,某个部位浇筑完成是一种可以明确观察到的节点。工程参与各方也可以约定以基坑回填到某个标高为里程碑,但是基坑回填涉及到很多前置条件,可能断断续续持续进行,不如浇筑混凝土那样有明显的时间点,所以实践中就不常用来作为里程碑事件。
进度控制实际上是一系列连续工作,那么这个里程碑事件只是作为一种确定的标志事件存在,并不影响防水、基坑回填、预埋安装等等其他工序的持续交叉进行。在整个进度控制的操作中,各项分解任务是持续推进的,并不因为里程碑的设定而停滞或了结。所以从这个角度说,只要参与各方都确定该里程碑的标志事件,那就不影响其意义和用途。
而作为支付节点,则是一个需要双方明确的具体时间点或具体前置条件,那么可能需要明确的里程碑含义,也就是对各项工程量的全面界定,这一点最好以合同条文或其他双方确认文件的形式明确。所以,这种情况下又是甲乙双方约定的概念。但某些实际工程实践中,如果工程进度款支付是根据已完成工程量按实计算,那么里程碑事件就不是需要非常严谨确切定义的了。
匿名回答于2019-06-12 23:2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