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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审判长,法官和书记员,三个职务可以一个人包揽吗?

不能。 法庭上各司其职,各有各的本职责任,必须严格界定。 假如审判长打字记录庭审内容,其中注入不实成分,怎么办? 之所以特别设立书记员,就是为了保障庭审记录客观公正。

匿名回答于2019-08-26 01:44:55


不可以,我们国家在审判程序上是有严格规定的,一般会对案情明确、涉案金额小,双方无太多争议的案件采用简易程序,只有法官(审判长)一个人来审,但是书记员是不能由审判长兼任的,书记员必须得有

匿名回答于2019-08-11 05: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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