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满6周岁且不超过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
2、具有中国国籍的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澳门户籍)。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须为中国非市户籍公民(含香港、澳门户籍),并在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
积分入学和积分入户一样,都是非稳态移民社会向秩序化社会演进道路上的“定型胶”,是一件件建构新移民社会中等级秩序和阶层结构的合法外衣。“积分入学”办法中诸多与教育公平相悖的条款,其实都是在这个逻辑下是最自然、最顺理成章的事情。教育不平等从来都是社会不平等的突出表达,二者因循赓续、互相助长。没有社会领域的平等,就无法有真正的教育公平。
今天的政策拂逆教育平等诉求,就有可能导致更大、更广泛的社会不平等。
匿名回答于2021-09-24 00:50:48
流动人口必须参加积分管理后才能为其未成年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基本条件是在市区范围内(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流动人口为其未成年子女申请积分入学时,仅限申请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起始年级,即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
匿名回答于2022-07-06 17: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