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国际劳工组织创始会员国之一。在被国际劳工组织列出的8项核心公约中,已获中国批准国际劳动公约是其中的100号、138号、182号、111号公约。
第100号是同工同酬公约。
第111号是(就业和职业)岐视公约。
第138号是最低就业年龄公约。
第182号是最恶劣形式童工劳动公约。
匿名回答于2021-06-17 01:38:09
1987年9月,我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国务院的建议批准了《残疾人职业康复和就业公约》,这是新中国批准的第一个国际劳动公约,截至目前,由我国批准了26项国际劳工公约,包括4个核心公约,即《同工同酬公约》、《最低就业年龄公约》、《禁止童工劳动公约》、《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重新承认的有14个,不予承认的有23个。
匿名回答于2021-07-04 18:4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