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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兵役制度?

我将中国的兵役制度分为八个时期,即先秦、秦汉、魏晋南北朝、唐宋元清代等八个时期。下面我就来给大家一一道来。


一、先秦时期的兵役制度

先秦相关文献


先秦时期,指的是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前的时期,包括夏、商、周、春秋、战国等时期。在这个时期,有征服之族和被征服之族之称。征服之族,实行的是全民皆兵制;被征服之族,实行的是部分民兵制。


在西周、春秋以前,是寓兵于农的。所谓寓兵于农,就是以农器为兵器,让农民实行一定的军事训练。他们平时在家务农,战时则要参战。(详见《六韬·农器篇》)


古代兵器是铜做的,农器是铁做的。兵器都藏在公家,临战时才发给。兵器只能供给正式军队用,乡下保卫团一类的兵,是不能发给的。当然了,当敌人打过来时,他们不可能随便拿着个农器就自卫。所以当时的统治者,教农民把农器当兵器使用。


先秦时期的兵役制度,以周朝最为成熟。据《夏官》记载:


“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大同徒,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为闾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小司徒,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则六军适出六乡。”


先秦相关文献


由此可见,周朝的兵役制度,是等级森严的,上下不同层级之间有严格的规定,不得逾越。


再者,周朝为了更好地管理国家,实行的是贵族政治,采取的是封建制度。在周人看来,中国居于天下之中,也即所谓“中央之国”。天子、诸侯、卿大夫、士是贵族、封建主,有自己的领土、军队和人民。只有他们才有能力制造军械,养育战马,也只有他们才有参与作战的资格。而普通的民众,只能在军队中充当随从的角色。


因此,周朝实行的是部分民兵制。但是到了春秋战国时期,作战愈发频繁,动员的军队也逐渐多了起来,原来不服兵役的人也都参了兵,这个时期实行的就是全民皆兵制了。


二、秦汉时期的兵役制度

出土的秦兵马俑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则不需要全民皆兵,有时让一部分人当兵,也觉得过剩。因此,统治者为体恤黎民百姓,多让罪人及降服的异族为兵。秦二世时,天下大乱,章邯为了抵御山东叛乱,将骊山徒免刑以御之。


汉承秦制,实行的也是部分民兵制。据《汉书·刑法志》记载:“天下既定,踵秦而置材官于郡国。”再据《后汉书·光武纪》注引《汉官仪》记载:“高祖令天下郡国,选能引关,蹶张,材力武猛者,以为轻车骑土、材官、楼船。常以立秋后讲肄课试。”


当然了,法律上还是规定全民皆兵的,据《汉书.高帝纪》注引《汉仪注》记载:“民年二十三为正, 一岁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陈,年五十六衰老,乃得免为庶民,就田里。”然而事实上则已不能实行。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兵役制度

曹操剧照

汉代以后,中国进入了长达三百余年的乱世,三国角逐,南北对峙,五胡乱华,这个时期实行的兵役制度是世兵制和府兵制。


世兵制,就是士兵终身为兵,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世世代代为国家尽当兵的义务,它起源于汉末的质任制。当时的军阀为了防止士兵逃跑,将他们的家属“关押”起来,以此作为人质。


府兵制,起源于周代,其主要特点是兵农合一、籍民为兵。农民休闲时,刺史要让他们参加军事训练。全国分为百府,每一个府派一将官主导。在和平之时,农民耕以自养;在战斗之时,则要被派去打仗。战胜而归后,各就各位(师还则将上所佩印、兵各还其府)。


四、唐代的兵役制度

唐末战乱图片


唐代以后、汉代以前,中国的兵役制度是民农合一制。唐代以后,兵役制度变成了另一种兵农合一制。我们不妨可以说,中国有两种民兵合一制,一种是汉代的,另一种是唐代的。唐代的是“寓农于兵",在武装集团寄托生产,不是在生产集团里寄托武装。所以只能说是“全兵皆农”,不能说成“全农皆兵”。这在当时,称之为“府兵”。


何为府兵呢?


唐代的地方政府分为两级,上一级是州,下一级是县,都是管地方行政的。府兵之“府,是在地方行政区域州县之外的另一种军事区域的名称。“府” 是指军队驻扎地,唐代称之为“折冲府”。折冲府共分三等,上府一千二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当时的户口分为九等,按照当时的法令,下三等民户是没有当兵资格的。


唐代共有六百个到八百个府,府兵到了二十岁才开始服役,他们要到中央守卫一年。这些府兵,并不要国家出钱来养,因为他们自己有田有地。他们一边保卫国家,一边自力生产。


天下承平日久了,府兵就缺乏训练,精神上也懈怠了。府兵之制,因此废坏。再加上唐代民殷国富,一般很少用府兵,经常请一些外国人镇守边疆,也就是用番兵。导致的结果,是藩镇割据,国破家亡。


五、宋代的兵役制度

赵匡胤剧照


宋代兵的种类分为两种,一曰禁军,也就是中央军,均属于三衙(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司、侍卫亲军步军司);二曰厢军,也就是地方兵,属于诸州。


唐末五代时,藩镇割据,战乱纷纷,民不聊生。当时的社会基本上所有人都出来当兵,读书分子都快要没有了。一开始军队素质还高,但是慢慢地就变成了老弱残兵,不能上战场打仗了。因此,官府常常抓一些牢犯当劳役用。那时凡是当兵的,脸上都要刻字,也就是施以黥刑,以此防止他们逃跑,《水浒传》里的林冲就受过这种刑罚。


这种现象从唐末直到宋朝,都没有彻底改变。显然,这样的军队没有任何作用。宋太祖赵匡胤也知道,但是也只能在这种军队中挑选精丁, 另外编队,组成“禁军”。此外,禁军的挑选,还要符合一定的规定,比如身高、体重要合格,身体素质要强。符合这标准的,就送中央当禁军;不合这标准的,就留在地方做湘军。


宋代实行的是募兵制,而不是全民皆兵制。这样的做法,当然弊端突出。 因为募兵制要求必须有明确的敌人,而且还要在几年内,将敌人彻底击溃。此外,招募一个兵,若没有敌人,还不主动进攻,则要养这个兵直到六十岁。这些兵到了三十岁到六十岁,还需不停地招募新兵。于是兵越来越多,最终积重难返。


六、元代的兵役制度

蒙古军剧照


元初实行世兵制,规定15岁以上、70岁以下的蒙古族男子为兵。后因兵源不足,又规定汉人每20户出一兵。


元代的主力军,谓之“蒙古军”;出于诸部族的,谓之“探马赤军”;灭宋所得的兵,谓之“新附军”。带兵的将军,则视其带兵多少,分为万户、千户、百户,也即上、中、下三等。


因为元代的兵籍,是不许汉人查看的,所以直到现在,也无人知道元代的兵种、兵数。


七、明代的兵役制度

朱元璋画像

明太祖朱元璋打下天下后,实行卫所制度,跟唐代的府兵制度一个意思,只不过换了个名称罢了。大的兵区叫“卫”,小的兵区叫“所”。明代的卫所,相当于唐代的府。一卫有五千六百人,一所有一千一百二十八人,百户所有一百一十二人,千户所有一千一百一十二人。卫所设指挥使,隶属于五军都督府。遇到战事时,朝廷会派一位将军,叫做“总兵官”,他所带的兵便是卫所军队。


明代兵的来路有三种,一种是开国固有的兵;一种是元代投降的兵;还有一种是“ 谪发之兵”。


八、清代的兵役制度

满清建国后,也实行世兵制,规定凡16岁以上的八旗子弟,应征为兵,世代相袭。


满清的汉兵,称之为“绿旗”,也称“绿营”。十五世纪之前,用兵作战多用八旗兵,治理内乱则用绿旗居多。

匿名回答于2021-09-25 20:20:26


中国古代兵制,指的是中国古代的兵役制度。主要包括兵农合一制、全民皆兵制、征兵制、军户制、团结兵制、民兵制、募兵制、卫所制等。1.兵农合一制

在西周、春秋以前,是寓兵于农的。所谓寓兵于农,就是以农器为兵器2.全民皆兵制

到战国时期,由于战争规模的扩大和对抗的加剧,开始出现了全民皆兵制。3.征兵制

即征招义务兵。征兵制在中国古代广泛存在,几乎各朝都有,比较明显的三代、春秋、战国、秦、汉、三国。4.所谓军户制,就是把军籍与民籍分开,列入军户籍的人家世世代代要出人当兵,而民户则只纳租调,不用服兵役

匿名回答于2021-09-25 20:03:56


中国古代兵制,指的是中国古代的兵役制度。主要包括兵农合一制、全民皆兵制、征兵制、军户制、团结兵制、民兵制、募兵制、卫所制等。

兵农合一制

在西周、春秋以前,是寓兵于农的。所谓寓兵于农,就是以农器为兵器。古代兵器是铜做的,农器也是铜做的。

兵器都藏在公家,临战才发给,即所谓授甲、授兵。兵器只能供给正式军队用,乡下保卫团一类的兵,是不能给与的。但是,当敌人打过来时,又不能随便拿着个农器就自卫,所以《六韬》中说,教民将某种农器当某种兵器。

全民皆兵制

到战国时期,由于战争规模的扩大和对抗的加剧,开始出现了全民皆兵制。春秋时,各国用兵,最多不过数万。至战国时,却阬降斩级,动以万计。根据《左传·成公二年》记载,齐顷公鞍战败北逃回去的时候的情形可知,其时正式的军队虽败于外,各地方守御之兵仍在。

而《战国策》载苏秦说齐宣王之言,说“韩魏战而胜秦,则兵半折,四竟不守;战而不胜,国以危亡随其后;”可见各地方守御之兵,都已调出去,充作正式军队了,这是战国时兵数骤增的原因。在中国历史上,真正全国皆兵的,怕莫若此时了。所以战国后期,秦楚皆带兵百万,而其他五国军队人数也在30-50万之间。

征兵制

即征招义务兵。征兵制在中国古代广泛存在,几乎各朝都有,比较明显的三代、春秋、战国、秦、汉、三国。

西周建立后,正式组织了六军和八师,但六军和八师是平时生产,战时打仗的半常备军,而且六军基本由关中的周人,八师基本由被周迁到洛阳附近的殷人组成,还带有部落兵的痕迹。

早在西周,诸侯就拥有了一旅(约500人)到三军(约37500人)的武装,到了春秋又有扩大,但基本和西周差不多,只是部落兵痕迹慢慢消退。

到了战国,战争规模扩大,达到双方十几万到几十万人参战,战争时间延长,次数频繁且间隔短,加上从奴隶制度向封建制度过渡逐渐完成,原来基本不能作为兵源的奴隶成为农民,成为了兵源,所以大规模的征兵制形成,如秦赵长平之战,秦军将赵军包围在长平,为了取得这一决定性战役的胜利,秦王亲自赶到河内郡,征发所有成年男子支援前线。秦建立以后,秦始皇又征发大量的人力守长城、征河套、岭南等地,过重的兵役是秦王朝灭亡的原因之一。这一时期的征兵在很大程度上还带有临时性,制度化的普遍兵役制度还没有建立。

到了汉代,中央政府基本建立了普及义务兵役制度,但复员制度还不健全,所以有了汉乐府中所说的“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的现象。三国时期由于战争频繁,征兵的数量更大,如曹操曾一次“收青州黄巾百万,择其精壮三十万号为青州兵”,吴国还迫使山越出山为兵,见于史书的就有十几万。

三国以后的各个朝代有的实行军户制,有的实行募兵,但征兵制一直存在,特别是在发生大规模战争时,为满足战争需要,朝廷都为大量征兵,如隋炀帝为征高丽“在山东增置军府,扫地为兵”;杜甫诗中写到“夜宿石壕村,有吏夜捉人”、“再把中男行”,都说明唐政府为平安史之乱,连老人和十四五岁的少年都不放过。

军户制

所谓军户制,就是把军籍与民籍分开,列入军户籍的人家世世代代要出人当兵,而民户则只纳租调,不用服兵役。中国历史上采用这一制度的大体上是南北朝、隋、唐、明。

从西晋时的羌人起义开始,大量北方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地区,并先后在中国北方建立了一些政权,这些政权实行汉胡分治,北朝皇帝曾对汉人说,“北人为汝客,得汝一斛粟,为汝击贼”,对本族人说“汉人为汝奴,夫为汝耕,妇为汝织”,为了防治汉人的反抗,基本不以汉人为兵,而世代为兵的北方民族逐渐成为军户,当然北魏孝武帝所也有汉人为军户的。

在南朝,从北府兵开始,以北方流亡到南方的人民为主,也逐步形成了世代为兵的情况。这种情况的进一步发展便形成了军户制。

军户在多数朝代不用向政府交纳租税,有的朝工还分给军户土地,而他们所要负担的就是兵役。木兰诗中的“昨日见军贴,可汗大点兵……卷卷有爷名”说明其家很可能是军户。军户制度最大的好处就是兵农合一,平时生产,战时打仗,节省了封建王朝的军费开支,又避免了征兵制增加农民负担及妨碍农业生产。唐朝中前期的强盛,与较好地执行了府兵制(也就是笔者说的军户制)不无关系。

军户的来源很多,有本身为军被指为军户的,有因战争被俘或被掠为军户的,有因犯罪被没入军户的。在各朝称谓也不同,隋唐府兵帛,隋设折冲府、鹰扬府等,唐设六卫,又分左右,各设大将军,为十二位大将军。在明为卫所,全国卫所成百上千,卫所有军田,军队自给自足。抗倭名将戚继光家就是世袭登州卫都指挥佥事。

军户制主要缺点有两个,一是容易废弛,国家一旦长年没有战事,军户就会因为军官奴役、掠夺军户妻女、政府加派杂差等产生逃亡,久之就会变得老弱而不能战,有的军官隐瞒逃亡或绝嗣军户不报,私占其土地。

到唐的后期,由于府兵制的破坏,唐政府为可战之兵,只能听认藩镇割据。明代更是如此,中期以后卫所兵不能战,不得不大量募兵,参加东南沿海抗倭的部队就包括广西狼兵、湖北乡兵以及烟兵、漕兵等雇来的募兵,有名的“戚家军”也是募兵。

另一缺点,从北朝开始,府兵中产生的军事贵族势力抬头,而南朝宋、齐、梁、陈都由军事政变建立,唐高祖李渊祖父为西魏八柱国之一,参加瓦岗军的李密也是关陇军事贵族,这一状况到唐代,终于演变为以“安史之乱”为起点的延续到北宋的藩镇割据局面,造成了五代十国的空前分裂,世袭府兵养出了一批难治的骄兵悍将。

团结兵制

在武后时期,地方上出现了团结兵制度。首先在河南、河北道实行,后又扩展到关内道,其大意是挑选丁户殷赡、身体强壮者充任团结兵,免其征赋,平常要练习弓矢。到代宗时更明确地规定,春夏归农,秋冬集合,并由官府发给兵器、资粮。团结兵是地方兵,主要负责地方治安等事务。

民兵制

宋朝王安石变法时实行的兵制。王安石民兵之法,是和保伍之制连带的。他立保甲之法,以十家为一保,设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设大保长。五百家为一都保,设都保正副。家有两丁的,以其一为保丁。其初日轮若干人儆盗。后乃教以武艺,籍为民兵。

募兵制

募兵制也就是雇拥兵役制度,我国历史上实行募兵制最典型的例子是北宋、南宋以及元、清。

宋代的募兵制,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使兵无常将,将无常兵,目的是不再出藩镇割据的局面,而且为了防止人民反抗,在发生灾荒的地方,把灾民募为兵。

然而募兵大大加重的宋政府的负担,而且应募的多是泼皮无赖,没有组织纪律性,而灾民为兵又老弱无战斗力,这也就难怪为什么北宋对外战争负多胜少了。到了南宋,情况更坏,军队座食而不能战还侵扰百姓,军官吃空额当本钱做生意,可说是中国历史上武备最废弛的时期了。

元朝的情况又有不同,元朝的军队主力是蒙古、色目军,主要任务就是镇压汉人、南人,他们长期驻扎繁华大城市,政府靠残酷剥削人民给他们以优厚待遇,结果几十年下来,造成了贵族军官没见过作战,历载他们“以飞杯为飞炮,肉阵为军阵,颂歌为凯歌”,当红巾军起义时,六千名体形高大的阿速军(由西北民族阿速人组成)全合汉军进攻刘富通领导的农民军,结果还没有开战,蒙古指挥官看到义军人数众多,就高喊“阿扑,阿扑”(快跑,快跑)逃走了。

清代的情况比较特别,满洲八旗,是世代为兵,国家按人头给月例,象是军户制。但从康熙开始,旗营不再由旗主掌握,而是兵部调配,旗人也不是个个为兵,只是挑选其中一部分作为常备军,平进训练而不生产,所以笔者认为也应归入募兵,而且到了清中期以后,旗兵战斗力下降,作战主要靠汉军绿营,那就完全是募兵了。

到了晚清,绿营也废弛不能战了,为镇压太平军,曾国藩首创了湘军,以营官自招为基础,全营自服从营官,全军只服从曾国藩,开了中国近代军阀的先河,由此而形成的募兵沿袭到了后来李鸿章的淮军、各系北洋军以至国民党军队,都是雇佣关系,红军在成立之初的三湾改编中,为了体现与旧军队的区别,一个重要的举措就是废除雇佣关系。

卫所制

明代的卫所制和元朝的军户制大体相同,兵籍也是可以世袭的。明制:以五千六百人为卫。一千一百十二人为千户所,一百十二人为百户所。什伍之长,历代都即在其什伍之人数内,明朝则在其外。

每一百户所,有总旗二人,小旗十人,所以共为一百十二人。卫设都指挥使,隶属于五军都督府。

兵的来路有三种:第一种从征,是开国时固有的兵。第二种归附,是敌国兵投降的。第三种谪发,则是刑法上罚令当兵的,俗话谓之“充军”。从征和归附,固然是世代为兵,谪发亦然。身死之后,要调其继承人,继承人绝掉,还要调其亲族去补充的,谓之“句丁”。这明是以元朝的兵籍法为本,而加以补充的。五军都督府,多用明初勋臣的子孙,也是模仿元朝军官世袭之制。

匿名回答于2021-09-25 2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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