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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支付往来款怎么做账务处理?

1.本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的各项借款。

2.本科目应当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分别“本金”、“溢折价”、“交易费用”等进行明细核算。

3.长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借入长期借款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溢折价)。

(2)资产负债表日

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

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差异不大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折价和交易费用摊销金额,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溢折价、交易费用);摊销的溢价,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归还长期借款本金时

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应转销该项长期借款的溢折价和交易费用的金额,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溢折价、交易费用);转销的溢价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4)企业与贷款人进行债务重组

应当比照“应付账款”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的摊余成本。

【例】 某企业为建造一幢厂房,于2017年1月1日借入期限为2年的长期专门借款1 500 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借款利率按市场利率确定为9%,每年付息一次,期满后一次还清本金。2017年初,该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价款共计9 000 000元,2018年初,由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费用600 000元。该厂房于2018年8月31日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假定不考虑闲置专门借款资金存款的利息收入或者投资收益。

该企业的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2017年1月1日,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1 500 000

贷:长期借款——xx银行——本金 1 500 000

(2)2017年初,支付工程款时

借:在建工程——xx厂房 900 000

贷:银行存款 900 000

(3)2017年12月31日,计算2017年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利息费用时

借款利息 = 1 500 000×9% = 135 000(元)

借:在建工程——xx厂房 135 000

贷:应付利息——xx银行 135 000

(4)2017年12月31日,支付借款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xx银行 135 000

贷:银行存款 135 000

(5)2018年初,支付工程款时

借:在建工程——xx厂房 600 000

贷:银行存款 600 000

(6) 2018年8月31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该期应计入工程成本的利息 = (1 500 000×9%÷12)×8 = 90 000(元)

借:在建工程——xx厂房 90 000

贷:应付利息——xx银行 90 000

匿名回答于2019-07-15 04: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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