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的原文是: 我很年轻时就认识他了,因为他承做我父亲的靴子。
他和他哥哥合开一家店,店房有两间打通的铺面,开设在一条横街上——这条街现在已经不存在了,但是在那时,它却是坐落在伦敦西区的一条新式街道。那座店房有某种朴素安静的特色,门面上没有注明任何为王室服务的标记,只有包含他自己日耳曼姓氏的“格斯拉兄弟”的招牌;橱窗里陈列着几双靴子。我还记得,要想说明橱窗里那些靴子为什么老不更换,我总觉得很为难,因为他只承做定货,并不出售现成靴子;要说那些都是他做得不合脚而被退出来的靴子,那似乎是不可想像的。是不是他买了那些靴子来做摆设的呢? 这好像也不可思议。把那些不是亲手做的皮靴陈列在自己的店里,他是决不能容忍的。而且,那几双靴子太美观了——有一双轻跳舞靴,细长到非言语所能形容的地步;那双带布口的漆皮靴,叫人看了舍不得离开;还有那双褐色长筒马靴,闪着怪异的黑而亮的光辉,虽然是簇新的,看来好像已经穿过一百年了。只有亲眼看过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这些靴子体现了各种靴子的本质,确实是模范品。我当然在后来才有这种想法,不过,在我大约十四那年,我够格跟他定做成年人靴子的时候,对他们两兄弟的品格就有了模糊的印象。因为从那时起一直到现在,我总觉得,做靴子,特别是做像他所做的靴子,简直是神妙的工艺。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天,我把幼小的脚伸到他跟前时,羞怯地问道:“格斯拉先生,做靴子是不是很难的事呢?”他回答说:“这是一种手艺。”1.《品质》是英国作家高尔斯华绥的短篇小说。
2.约翰·高尔斯华绥,英国小说家、剧作家。20世纪初期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家。代表作品有《福尔赛世家》三部曲(《有产业的人》《骑虎》《出租》)和《现代喜剧》三部曲(《白猿》《银匙》《天鹅曲》)。
3.高尔斯华绥于1867年生伦敦,曾在牛津大学读法律。1904年《法利赛人》出版,首次引起社会注意。30岁时发表处女作《天涯海角》。1906年,高尔斯华绥完成长篇小说《有产业的人》,为他获得杰出小说家声誉。1932年荣膺该年度诺贝尔文学奖。1933年,约翰·高尔斯华绥逝世,享年66岁。
匿名回答于2019-12-28 11: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