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基式减免是通过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来实现的减税免税。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以及跨期结转等。
①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征税对象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
②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免征额的部分不征税,仅就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③项目扣除则是指在征税对象中扣除一定项目的数额,以其余额作为依据计算税额。
④跨期结转是将以前纳税年度的经营亏损从本纳税年度经营利润中扣除。
匿名回答于2019-09-23 09:3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