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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欧洲地租发生了什么变化和积极影响?

在中世纪时期,土地一般归属地主所有。平民若需要在土地上进行生产,则需要对拥有这片土地的地主交纳费用,即地主出租土地所应得的租费,这些费用被称之为「地租(land rent)」。土地产出的多少决定了本年地租交付的数额,为了保证自己的所得利润,地主会制定一系列地租收入项目,试图努力稳定土地的生产运作,但在中世纪时期,地主往往很难掌控自己土地产出和地租之间的平衡关系,继而引发租地者——也即部分平民阶层的暴动。以土地产出为生的平民因生活难以为继不得不上诉、拒绝交纳地租、乃至于发起武装攻击,在当时都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


地租的交纳成分与过程非常复杂,即使是发现了某一份地租账单,也仍然无法将其视为这个地区的地租常态。在以往的观点中,有学者认为平民需要缴纳的地租是根据其职业来判定,如牧民交纳的地租理应是牲畜、农民交纳的是谷物,粗暴地进行简单的归类,但随着18世纪末期经济意识的崛起与《国富论》的完成,以及20世纪法国学者的深入研究,中世纪地租情况的真实面目开始慢慢展露在世人面前。

匿名回答于2021-08-19 01: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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