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里的沙石,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由河道管理部门负责管辖,村委会无权对国家财产进行出售。
该合同自始无效。
法律链接:《河道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匿名回答于2020-02-26 14:2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