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史,亦称“病案”、“病历”。病史资料是医务人员对病人患病经过和治疗情况所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
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属于书证的一种。内容包括病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一般登记事项,本次和以往患病和治疗经过,个人和家庭及其他有关疾病,体格检查、化验和其他有关检查的结果,诊断,护理和治疗,病情发展经过和结果等记录。是医学科学研究的重要资料,也是病人健康情况的档案。病史我国古称“诊籍”,后称“医案”。病历资料不仅可以证明医患关系的存在,也是全部诊疗过程的证明,是判断医院是否应对患者的身体或健康受到伤害承担责任的重要的证据材料,在医疗纠纷的解决中作用至关重要。
匿名回答于2022-07-01 12:2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