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第二条对职工探亲往返车船费的开支标准作了具体规定:
一是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年满50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48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二是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三是乘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单据按实报销。
四是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单据报销。
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职工自理,不予报销。
五是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
匿名回答于2019-06-27 00: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