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保山市隆阳区“2·18”森林火灾
2021年2月18日15时40分,保山市隆阳区金鸡乡黄毛社区上大寨发生森林火灾,明火于2月18日18时30分全部扑灭,过火面积35公顷。经查,此次森林火灾系张某某烧蜂引发。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二:曲靖市马龙区“3·18”森林火灾
2021年3月18日11时,曲靖市马龙区大庄乡金村大丫口山发生森林火灾,明火于3月18日23时15分全部扑灭,火场过火面积约9.53公顷。经查,该森林火灾系施工人员孙某某抽烟不慎引发。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某涉嫌失火案已被曲靖市公安局马龙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三:大理市大理镇清碧溪“2·11”森林火灾
2021年2月11日16时,大理市大理镇马龙峰清碧溪边上坡处发生森林火灾,明火于2月11日18时20分全部扑灭,过火面积为18亩。经查,此起森林火灾系贺某某焚烧纸钱引发。目前,贺某某因防火期内违规野外用火被行政处罚。
案例四:玉溪江川区“3·17”森林火灾
2021年3月17日14时40分,玉溪市澄江市海口镇世家稗子田发生森林火灾,明火于3月18日13时10分全部扑灭,过火面积约100亩。经查,此次森林火灾系村民唐某某烧粪堆引发。
匿名回答于2021-09-11 09:3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