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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煤矿井口封闭规定要求?

关闭煤矿井口封闭要求是撤除电源及设施设备恢复原貌。

匿名回答于2021-06-04 17:11:16


当一个煤矿采完煤或破产停产,需要对煤矿的井下巷道,进行封填防止井下大量积水涌出,会从废井口突出会对地面造成威协,

所以当煤矿关闭务必将井口实行封填,采水泥,沙子,石子合浆,将从井口注入井底,注浆混合浆,要达八米以上。然后将从井口采用铁板,水泥,河沙封口并在四周打上护栅,注明废弃矿井,危险,危险字样。

匿名回答于2021-08-03 14:11:38


(1)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擅自生产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监督检查中,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煤矿企业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该煤矿予以关闭。


(2)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并由颁发证照的部门立即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该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和矿长5年内不得再担任任何煤矿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矿长。


(3)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擅自从事生产的;


(4)经整改后验收不合格的。


2.关闭煤矿的具体要求(程序):


(1)吊销相关证照;


(2)停止供应并处理火工用品;


(3)停止供电,拆除矿井生产设备、供电、通信线路;


(4)封闭、填实矿井井筒,平整井口场地,恢复地貌;


(5)妥善遣散从业人员。


(二)无安全保障煤矿的关闭


煤矿存在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该煤矿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论证结论,作出是否关闭煤矿的决定,并组织实施。

匿名回答于2022-02-02 19: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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