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2年伽利略提出了惯性,而牛顿在1687年提出惯性.
1.惯性原理是伽利略在1632年出版的《关于托勒密和哥白尼两大世界体系的对话》书中发表的,它是作为捍卫日心说的基本论点而提出来的。
2.而被现代社会所普遍认知的惯性原理,来自于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定义如下:所有物体都将一直处于静止或者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直到出现施加其上的力改变它的运动状态为止。
匿名回答于2019-08-28 03:4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