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
具有盐城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证),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残疾人,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低保家庭内的残疾人;
2.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
3.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的特殊困难残疾人。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
具有盐城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的重度残疾人。
以上两项补贴,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以将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并逐步扩大到其他低收入、非重度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三、补贴标准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1.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当地低保标准35%发放,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当地低保标准25%发放;
2.低保家庭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低保标准100%发放,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倍以内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60%发放。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匿名回答于2021-01-04 20:56:18
对于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及护理补贴,盐城决定将最低家庭内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每人每月235元提高到256元。非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每人每月168元提高到183元,低保家庭以外的无固定收入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每人每月670元提高到730元,家庭人均收入在低标准两倍以内一户多残一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生活补贴每月402元调整到438元。
匿名回答于2021-06-12 05: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