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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判决确定之日和判决生效之日、判决执行之日分别是什么时候?

1、刑法中判决确定之日应是指判决宣判之日。我国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2、判决生效之日: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作出之日起15日内,裁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当事人不提起上诉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所作的判决、裁定之日当即生效。

3、判决执行之日,指生效的判决,交付执行之日。判决执行之日往往在判决确定之日后,因为两者之间,存在一个法院将生效判决交付执行机关(如监狱、公安机关)的间隔。判决执行之日中的刑期是在判决书中明确写明的。

匿名回答于2019-07-31 19:29:46


这个问题蛮学究,主要是得区分缓刑和主刑

1.管制为限制自由的主刑,拘役和徒刑为剥夺自由的主刑,他们之所以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是因为判决执行到交付执行是有时间间隔的,在这期间的羁押可以折抵刑期,从执行之日起算是为了确定具体刑期,保障人权

2.缓刑是一种量刑制度,作为一种量刑制度是从判决确定时才决定实行的,目的是定一个适当期间来考验被告在判刑之后的行为,如被告在缓刑期间不犯新罪,就根本不执行了。而成功的缓刑在经过考验期是不用再执行,也就没有所谓判决执行之日的说法了

匿名回答于2019-08-28 04: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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