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具体分为三部分。
(一)眉首区
1、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2、紧急程度;
3、发文机关标识;
4、发文字号;
5、签发人。
(二)主体区
1、公文标题;
2、主送机关;
3、公文正文;
4、附件;
5、成文日期;
6、公文生效标识(印章);
7、附注;
8、附件。
(三)版记区
1、主题词;
2、抄送机关;
3、印发机关;
4、印发时间。
扩展资料:
公文规范:
标准的公文格式
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公文种类三部分组成,称为公文标题“三要素”。
1、主送机关: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发出的指示、通知、通报等公文,叫普发公文,凡下属机关都是收文机关,也就是发文的主送机关;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告或请示的公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报送另一机关,可采用抄报形式。
主送机关一般写在正文之前、标题之下、顶行写。 在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排印,回行时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之后用全角冒号。
2、正文:这是公文的主体,是叙述公文具体内容的,为公文最重要的部分。
正文内容要求准确地传达发文机关的有关方针、政策精神,写法力求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实事求是,合乎文法,切忌冗长杂乱。请示问题应当一文一事,不要一文数事。 文中的结构层次序数应准确掌握和使用。
匿名回答于2020-04-06 02: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