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试想如下情景:
一名不懂交通规则的老奶奶从乡下来城里看望其儿子要过马路
一名精神不正常患者要过马路
一名只有6岁的小朋友要过马路
一名因患小儿麻痹因而走路超级慢的成年男子要过马路
因为行人在路上走的权利(路权)是天生的,而你在路上开车的权利不是天生的(这就是为什么你要考取驾照获得认证,还要每年交交强险的原因)。
行人对机动车在路上行驶的权力是一种权利让渡,这意味着我们这个社会中的大多数人对这个规则的认同,但这不表示我们这个社会将相关的交通规则宣传到了每一个人,以及其实也不可能将相关交通规则宣传到每一个人。
而对于一个不懂交通规则的人、或者一个懂交通规则但个体行为能力无法满足交通法规要求的人来说,这其实是全体机动车驾驶者对这个个体的路权的一种剥夺。
所以,其实你能开车上路,还真是对方对你的恩赐,所以还抱怨什么呢?交通法为了保护你,都只让你担10%的无过错责任了,还想要怎样呢?
匿名回答于2019-07-10 01: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