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该项应该由本人亲自办理:
1、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 当事人双重户口的,应带上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对应的身份证)原件,去该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
3、 书面说明该户口的形成原因,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销户手续,否则将根据本条件第20条的规定处理,并且该户口本会被派出所“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匿名回答于2019-12-16 20:27:28
派出所不但有权注销,还有追责的权利。
1、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当事人双重户口的,应带上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对应的身份证)原件,去该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
3、书面说明该户口的形成原因,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销户手续,否则将根据本条件第20条的规定处理,并且该户口本会被派出所“冻”结。
4、如果确定不是新老号造成的号码不同。你可以携带你之前的证件复印件和现在的新身份证,到当地派出所,询问原因。
5、如果是派出所人为失误造成的号码错误,你有权要求他们给你换回原来的号码。如果你原来的号码没有被占用的话,派出所是可以给你改回去的。但是,如果原来的号码已经被占用,则你必须用现在的新号码。
匿名回答于2020-01-04 19:2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