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类: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所有文职人员和其他从事无危险职业的人员。
2.第二类:从事旅游、商业、医院等一般服务行业;非纯文职工作、但不涉及危险的职业,如新闻业、杂志业等。
3.第三类:从事农业、牧业、钢铁业、汽车机车自行车制造业、造纸业、塑胶业、装璜业、修理业、租车服务业的人员等。
4.第四类:从事内陆渔业、港口作业、电气电子设备、钻井业、玻璃陶瓷搪瓷制造业、海水浴场、水泥业以及特种营业(如歌厅、酒吧)等人员。
5.第五类:从事造林业、木材加工业、陆上油矿开采业、建筑业、铁路铺设、划船以及其它危险程度稍高的职业等。
6.第六类:从事较危险的职业,如:采矿、采石、勘探、采砂石业、空运。
匿名回答于2019-08-11 13:31:43
第二大类,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包括14个中类,115个小类,379个系类
第三大类,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其中包括四个种类,12个小类,45个系类
第四大类,商业服务业人员,其中包括八个中类,43个小类,137个系类
第五大类,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其中包括六个种类,30个小类,121个系类
匿名回答于2021-10-13 09: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