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匿名回答于2021-08-21 00:14:08
一是涉及触犯法律,法规必须解除公职。
二是涉及经济案件,必须解除公职。
三是严重违法违纪,造成损失严重的也必须解除公职。
四是自谋职业,下海经商,自动要求辞职的也要解除公职。
五是因公牺性或者正常死亡的要解除公职。
匿名回答于2022-02-16 07: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