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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居民居住的门口路上,有人无理拦阻机动车辆通行,是否违反治安处罚法,该怎么处理?

首先肯定是违法,但如何处理应视具体情节而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该行为在客观上,一是实施了影响交通工具的正常行驶的行为,即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交通工具;二是致使交通工具的正常行驶受到影响,但未造成严重后果。所谓非法是指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执行公务的人员在紧急状态下拦截或者强登、扒乘交通工具的,不是违法行为。


也就是说,如果在你家小区门口拦阻你的人不是执行公务,和你也没有其他矛盾或纠纷,那么你可以用手机录像或拍照取证,并拨打110报警。一般来说不是聚众或在交通要道上拦阻,是不构成情节较重的,只能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

匿名回答于2020-04-08 04: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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