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刑事法规中也对“犯罪行为发生地”有具体规范。根据《刑法》第六条的“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规定,就可以认为,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最高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经济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匿名回答于2021-02-14 07:47:56
匿名回答于2021-02-14 07:4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