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2.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3.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十个严禁: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2.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
4.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5.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6.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7.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8.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9.严禁公车私用;
10.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匿名回答于2021-08-14 00:3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