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回答于2020-12-17 04:38:48
匿名回答于2020-12-17 04:39:24
匿名回答于2021-12-09 06:28:05
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 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 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 蔬菜生产基地。
(四) 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要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的耕地,不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匿名回答于2022-02-24 08:02:15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依照本条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
匿名回答于2021-12-02 16: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