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赔偿的数额应当以当事人财产损害为标准;
(2)实际财产损害应靠合理评估实现;
(3)具体行政行为被法律确认侵权的时间应为合理评价损害事物价值的有效时间。
匿名回答于2021-10-02 12: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