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职责
3.1 综合服务 部是 中心 安全标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标识
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并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3.2 一线部门安全环保、消防职能管理部门分别负责职能范围内安全标识的管理。
3.3 工程部负责生产现场有关设施、设备及管道涂色防护和标识的管理。
3.4 采购部、财务部 负责安全标志的采购及发放,安全 、消防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
3.5 综合服务 部负责审核安全标识制作图纸,使其满足 中心VI 手册要求。
3.6 各部门对所需的各类安全标识牌进行统计编制采购计划、负责安全标识的安装、维护、更新和日常管理。
匿名回答于2021-09-06 05: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