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纲要是上海市学前教育机构课程编制、组织实施以及评价的依据。
三、本纲要适用范围是以2-6岁儿童为对象的学前教育机构。
四、本纲要应实现的学前教育任务是,建构后继学习及终身发展的卸丸培养健康活泼、好奇探究、文明乐群、勇敢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的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儿童。
五、制定和实施本纲要的指导思想学前教育机构根据儿童自身发展需要和社会需要,使其获得全面、和谐、充分的发展。儿童的发展是在适宜的环境中,以主动、积极、内涵丰富的活动为基础,教师必须根据儿童的兴趣和发展特点实施教育。
匿名回答于2021-09-03 05: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