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回答于2021-02-09 05:36:58
开办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场所的房产使用权;
(二)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三)场所面积:歌厅不少于60平方米,舞厅不少于80平方米,
卡拉OK厅不少于40平方米,设包房的卡拉OK厅总面积不少于80平
方米,每个包房不少于6平方米;
(四)扩声系统的声压级,正常使用应在96分贝以下。场外噪声不
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五)场内包房(厢)应有透明门窗;
(六)符合规定的消防、照明(含应急照明)设施;
(七)相应数量的治安人员;
(八)章程和管理制度。
匿名回答于2021-02-09 05:3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