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大类刑事案件分别是:
1、故意杀人;
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3、强奸;
4、抢劫;
5、贩卖毒品;
6、放火;
7、爆炸;
8、投放危险物质罪。
(二)八大类案件在《刑法》第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1、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
2、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
3、行政执法相对人涉嫌犯罪,行政机关未移送的。
4、依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应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的。
5、公安机关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的。
6、当事人申诉、上级检察院或有关机关转办,需要依法作出书面审查结论的。
7、其他属于重大监督事项的。
对于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的建立,有效规范了重大监督事项办理程序,完善了监督机制,加大了监督力度,实现了重点监督事项从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对于规范司法行为、全面提高侦查监督案件办案质量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匿名回答于2021-07-15 19: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