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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购的商品自用会计处理怎么做?

单位购进的货物用于自用 , 做进项税额转出1. .购入时做:

.

借:库存商品:XX商品;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2.领出自用做;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贷:库存商品:XX商品。外购商品的购销业务应单独设置“外购商品”帐户进行核算。其借方登记购入商品的实际成本数;贷方登记售出商品实际成本数;月末借方余额表示外购商品的库存实际成本数。扩展资料在查明原因以后,再根据不同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外购商品的短缺或毁损属于运输途中的定额内损耗,其进项税额应予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不作处理,只需在审批后记为:

借:营业费用贷:待处理财产损溢2、若外购商品的短缺与毁损属于途中的超定额内损耗,其进项税额应不予以抵扣,对于该部分进项税额应通过“进项税额转”转入“营业费用”。

外购商品的购销业务应单独设置“外购商品”帐户进行核算。其借方登记购入商品的实际成本数;贷方登记售出商品实际成本数;月末借方余额表示外购商品的库存实际成本数。

例如:企业从其他企业购入A商品一批,包括买价62000元,运杂费1000元,合计63000元,货款以银行存款(人民币)付清。

今因出口配套需要,外购A商品与S产品同时出售给国外X公司,总价为25000美元,其中外购A商品为5000美元,发票价格为CIF价。

货已发出,并向银行交单办妥托收手续,支付运费、保险费400美元,当日美元汇率为8.30元,s产品生产成本为人民币130000元,外购A商品成本为人民币31500 元。

匿名回答于2019-06-05 02:02:09


一般纳税人外购商品自用,会计处理时进项税额转出。

1.购进时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2.办公室领用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除此之外,外购商品用于集体福利或免税项目均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如果单独赠送给客户,就要视同销售去列销项税。

匿名回答于2022-04-18 22: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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