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刺史的一职从汉武帝开始设立,主要的目的是替代中央监督、考核地方官员,相当于制衡太守的权力。
由于刺史最初设立时,只是文职监察类型的性质,所以并没有统管地方的太守、县令实权大。汉武帝时,刺史的俸禄是六百石,而县令是一千石。
但后来,刺史的性质也在发生变化,全国都设立刺史治,在一地固定办公,监督一地的数个郡太守,但太守并不归属刺史治下。
汉末黄巾大乱以后,为了平定地方起义,加强地方的管理,国家开始在地方上设立州一级的行政机构,统管好几个郡,于是出现了刺史统管一州的现象。
与此同时,一部分刺史也改名为州牧,于是有了荆州牧刘表,益州牧刘璋等等一系列官员。这些人掌握大权以后,拥有了脱离中央的实力。
但此时,实权的变化,却没有带来俸禄的变化。事实上,这些土皇帝也根本不重视俸禄了。
事实上,当省部级靠工资活,是一种耻辱!
匿名回答于2021-04-15 18:5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