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1.新建、改建、扩建的场所是否依法申报并经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设施设备是否经过安全检测;
2.各类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制定,防护措施是否落实,重点部位是否设置消防安全标识,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是否与其它场所保持安全间距,是否落实防火防爆技术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是否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居民区内;
4.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灭火设施及器材配置是否按要求设置,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5.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定期演练;
6.消防控制室(值班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重点部位员工在岗在位情况;
7.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8.消防水源情况,各类灭火用药剂、材料、油料等是否齐备充足;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9.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有无违章使用情况等;
10. 水泵房、配电室、各种机房、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11.压力容器、管道、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
12.有无违章动火情况。
13.其他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匿名回答于2021-09-25 19: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