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道路、路灯、地下(上)线路和管道、停车场(库)、配电房(室)及电器设备、水泵房(室、井)及水泵、会所、门卫室、人防用房及设备、消防用房及设备、电梯、假山(水)、健身娱乐设施、公告牌等等。
对于房屋以外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只能为房屋所有人共同所有,都属于小区的公共财产。
除此之外,小区还需要配套一些关于人文方面的设施,比如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设施,这些设施是对基本居住需求之上的更高生活需求的满足。
社区商业经营面积的总量,应不低于600平方米。社区托儿所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300米;小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米,中学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米。
匿名回答于2021-10-03 04:41:17
匿名回答于2021-10-03 04:5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