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回答于2022-07-15 20:40:03
匿名回答于2022-07-15 20:57:37
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匿名回答于2022-07-15 23:50:48
社保局窗口领取纸质申请表
2.
生育险QQ群文件里面下载电子申请表
3.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可以下载电子申请表
匿名回答于2022-07-16 01:5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