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第14 条规定“,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犯罪间接故意。认识因素方面,间接故意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意志因素方面,行为人为了追求某种其他结果的发生,而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在理论与实践上,成为间接故意犯罪理解难点的,正是“放任”一词。
关于“放任”,我国刑法学界有不同看法。
一是不希望说,认为放任就是不希望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只是采取了听之任之、漠不关心的态度。
匿名回答于2021-07-06 05: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