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类就是自发组织的,运营模式类似于企业性质的协会。该类协会前期组建过程中以协会模式搭建,但在发展过程中逐步演变成打着协会幌子,变成部分会员单位,打压同行业、形成行业垄断、甚至直接将协会变成为自己营利的企业,混淆了社团法人与公司法人的界限。而我国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这类协会只能自个儿玩儿自个儿的,协会的发展也无法起到该有的作用,甚至会成为众矢之的、最终成为被淘汰、甚至是被取缔的一类协会。
匿名回答于2020-09-27 22: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