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从事自然资源的开采,对采掘品和农产品进行加工和再加工的物质生产部门。
具体包括: (1)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对采矿、晒盐、森林采伐等(但不包括禽兽捕猎和水产捕捞); (2) 对农副产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粮油加工、食品加工、 轧花、缫丝、纺织、制革等; (3) 对采掘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炼铁、炼钢、化工生产、 石油加工、机器制造、木材加工等,以及电力、自来水、煤气的生产和供应等; (4)对工业品的修理、翻新,如机器设备的修理、 交通运输工具(包括小卧车)的修理等。1984年以前农村的村及村以下办工业归属农业,1984年以后划归工业。匿名回答于2020-01-01 08: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