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所以1957年出生的今年已经年满64岁,所以发给长期有效居民身份证。
匿名回答于2021-06-24 22: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