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讨全市重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心、关注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互通情况,交流意见,加强相互间的联系与沟通;
(二)市法院与政府、检察院互通主要工作安排;对法院、检察院准备提交市政府论、决定的重要议题进行商议;
(三)对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的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提前进行通报。
匿名回答于2021-07-27 22:3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