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回答于2020-12-20 17:26:11
1963年,由于新余钢铁工业建设规模压缩,撤销新余市,恢复新余县,仍属宜春专区(后改称宜春地区)。
1983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新余市,并将宜春地区的分宜县划归新余市管辖。
新余
1983年10月,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新余县管辖的范围内设置渝水区。
匿名回答于2022-02-08 13:5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