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宪草全称《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因发表于1936年5月5日,故名。抗日战争前夕,全国人民普遍要求团结、民主、抗日,国民党政府被迫结束“训政”,重提“还政于民”的老调,并袭用资产阶级民主词句,制成这部宪法草案。共8章,148条。
它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和蒋介石的独裁统治。虽然也规定人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民主自由,但同时又规定可以“法律限制”的名义予以剥夺。这部宪法草案是国民党中央在1932年12月开始的筹备宪政活动的具体成果。
匿名回答于2021-09-16 03:50:53
苏联1936年宪法全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宪法》。1936年12月5日全苏苏维埃第8次非常代表大会通过。共13章,146条。主要内容规定:
苏联是工农社会主义国家
苏联的政治基础是劳动者代表苏维埃
苏联的一切权力属于城乡劳动者,由各级劳动者代表苏维埃行使
苏联的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由国家所有制形式和合作社集体农庄所有制形式构成
苏联是由各平等的加盟共和国组成的联盟国家,有全联盟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管理机关、法律、国民经济和国籍。
苏联最高国家权力机矣为联盟院和民族院组成的苏联最高苏维埃
最高国家管理机关为苏联部长会议
最高司法机关为苏联最高法院。宪法还对公民基本权利义务、选举制度、国徽、国旗、首都和宪法修改程序等分别作了规定。后为1977年苏联宪法所取代。参见“苏联1977年宪法”。
匿名回答于2021-09-16 04:3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