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1、I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国务院负责组织处置,如汶川地震,南方19省雨雪冰冻灾害。
2、Ⅱ级(重大)突发事件由省级政府负责组织处置。
3、Ⅲ级(较大)突发事件由市级政府负责组织处置。
4、Ⅳ级(一般)突发事件由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处置。
匿名回答于2020-09-10 09: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