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户不需要原来的户口本;有了迁户口的证明(迁入、迁出证)后,原来的户口本上,会被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盖上迁出的章,并写明迁出时间。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匿名回答于2019-07-30 22:47:57
迁转户口已经拿到了证明到新的地方不用带原户口本,在办理迁户口的证明时,原户口会被注销户口,注销的户口已经失去应用的作用,到新的地方办理户籍时只需要凭迁移证件就可以了。
办理迁出后你的户口就是那份户口迁移证,原户口本上会盖上已迁出的章,也就作废了
匿名回答于2022-03-25 19:3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