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7年,葡萄牙与中国清政府在北京签订不平等的《中葡和好通商条约》,迫使清政府允许葡萄牙“永驻管理澳门”,但该条约涉及的勘界问题经多次会谈一直无法达成协议。1928年,当《中葡和好通商条约》第四次期满时,中国国民党政府曾照会葡萄牙政府,声明中止该条约,并与葡萄牙政府签订了新的《中葡友好通商条约》。新条约没有提及澳门问题,葡萄牙占领澳门的现状没有得到任何改变。1955年,葡萄牙颁布了《澳门海外省组织法》,擅自将澳门视为其“海外殖民地”。1974年,葡萄牙国内发生了反法西斯政变,宣布放弃所有海外殖民地,承认澳门是中国领土,并于1976年颁布了《澳门组织章程》,规定澳门地区属葡萄牙管治下的特殊地区,享有行政、经济、财政及立法自治权。1979年中葡两国建交,双方就澳门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澳门是中国领土,目前由葡萄牙管理;澳门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在适当时机中葡两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匿名回答于2019-04-19 12:04:26